1.下雨天,地下車庫、墻角滲水的現象; 2.房屋墻面、門窗有縫隙。 到物業那里反映了幾次未能解決,就氣不過,并以此拒交物業費。 物業回復:由于外墻滲水屬于房屋質量問題,并非物業公司負責維修,根據國家規定外墻質保期為5年,我公司已多次督促建筑商來維修,同時也積極協調維修方案,最終建筑商定于*月份左右過來處理遺留問題,他們表示將于近日安排施工單位前來處理。(備注:有時候根本是建筑設計上的缺陷,屬于‘硬傷’,并不是想改就能改的,物業只能負責代表業主與開發單位聯系,并不承擔維修甚至改造責任,可碰到這樣的問題,為何業主不理解?)只要是我們物業工作范圍內的絕不會推遲,同時也希望業主多提寶貴建議,促使我們更好的為業主服務。 如果您因私家車在小區內被劃傷,電動車、自行車被偷,水、電費分攤不合理等部分原因,將這些事件歸罪于小區物管失職,于是以拒交物業費為手段,要求物業公司進行賠償。 物業回復:物業費構成中不包括治安費。作為物業服務機構,對小區物業管理范圍履行了其職責,作為業主接受了服務,就應該按時繳納服務費用。 物業服務費的構成或成本支出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 管理服務人員工資及其福利待遇; 房屋及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費; 環境衛生維護費; 綠化養護費; 秩序維護費; 辦公費; 固定資產折舊費; 公眾責任保險費; 稅費; 合理利潤; 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根據《物業管理條例》相關規定,我們是協助公安機關維護好公共區域的秩序,沒有您所說的那么多行政管理職能,希望您能理解! 您如果有攀比心理,如果一個單元里有一戶不繳物業費,整個單元都不繳。都有自己的理由,別人不繳物業費照樣享受服務,您說要是繳納,不就吃虧了嗎?甚至您看到小區里有人不繳物業費,就會直接跑到物業辦公室說自己也不繳了,別人啥時候都繳了自己才繳。 物業回復:花那么多錢買了房子,卻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得到滿意的環境,業主當然覺得很委屈,于是就通過拒交物業費的方式進行抗議、表達不滿。然而往往事與愿違,物業管理進入惡性循環:部分業主不滿意→拒交物業費→服務質量下降→更多的業主不滿→更多業主拒交物業費→小區貶值。 我只想說的是心里話:物業服務企業是要講利潤的,如果沒有利潤,他是不會背著面包來給你服務的,如果有,那是做福利,是雷鋒!所以說,只有確保了物業公司的合理利潤,他才有精力和資金來做好小區的環境維修等事務。 您也不想您的親戚朋友來到您的小區,就來一句:你們小區管得好差哦!那有可能不是物業的錯,可能是很大一部份人沒有交費的原因所致!您想到這一點了嗎? 你可能還會說:小區暫時還未成立業委會,到時讓不讓你們干還是問題呢?否則,一天不成立業委會,我就一天不交費? 物業回復:根據規定,自從物業交付業主后,我們就有權利開始收物業費,開發商交付給你,你想不想接,那是你的問題,你也不能因你自己的原因不接房來不交物業費吧。 舉個例子:你在網上買了空調,買回來用不用是你自己的權利,但是你依然是掛在你的房間里的,同樣占用了你房間的空間,你買房子花了不少的錢吧,再說,你的空調再不用,每年也應該要保養吧! 你購買的這么一件大商品——房子,上百萬啊,你忍心讓他們慢慢老去?如果你想通了,趕快來把物業費繳了吧! 你可能還會說:當初是開發商請你們來的,你們跟他們合同早就到期了,等合同續簽再交。 物業回復:在業主看來,開發商與物業公司是“父子”關系,“老子”有錯,“兒子”就得改過,將與開發公司的矛盾轉移致物業公司身上,可是現在即使是與樓盤開發單位同屬一個集團旗下的物業管理公司,在財務與組織構架上都是獨立運作、自負盈虧,早已脫鉤。 我司與開發商的關系如業主一樣都是合作伙伴,并非同一家單位。 契約合同關系,是一種合同關系,就是父子、兄弟,不還是親兄弟明算帳,法律歸法律,人情歸人情,希望你能明白這一點,早點把物業費繳了吧,免得走到法律層面,我們真心不想看到,謝謝合作! 綜合以上情況,物業公司專程拜訪了相關律師。 律師認為:國家《物業管理條例》相關條款作了明確規定。 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。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,從其約定,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。 第四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。發生安全事故時,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,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,協助做好救助工作。 第六十七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,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,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;逾期仍不交納的,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。